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3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4、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www.gxq.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ail@gxq.com.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邮编:571152;(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朱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