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工作日(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2月14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www.gxq.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ail@gxq.com.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邮编:571152;(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580618,联系人:朱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