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代驾一样,“e代喝”显然也是借着酒局进入社交领域的。中国式宴席少不了喝酒,而以酒量不好或影响健康为由,拒绝别人敬酒与劝酒,在许多人看来,是一种很大的失礼。因此对于“e代喝”,不少网友评价“很人性化”,“是一款征服酒局的利器”,以后开车不能喝酒者可以不用找代驾,直接找“代喝”。
然而,“e代喝”虽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却暗藏很大的法律风险。虽然代喝者在平台注册成“代喝牛人”时,会标明性别和酒量等信息,以供寻求代喝的人参考,但在不少地方,劝酒文化已变得畸形,达到逼人喝酒甚至灌酒的地步,“人在酒桌,身不由己”。现实中,因饮酒过量致死,劝酒者被追责的情形并不少见。而有偿代喝闹出类似事故,又该如何进行责任判断?
正是基于雇用一方不能确定代喝者的酒量,即使有这个需求,也不会放心地下单找人代喝。笔者对“代喝”服务前景并不看好,还因为熟人聚会如果找“代喝”,就失去了聚会的意义,换言之,将喝酒任务交给陌生人代劳,如何产生社交黏性?再说,“e代喝”有可能被一些不良风俗依附,比如“三陪女”借此进行三陪服务,如果这样,就更有违公序良俗。
对于“e代喝”服务,如果监管部门有正式批文允许其开放运营,相关平台就有审慎运营、加强监管的义务,要建立规范的制度、条款约束服务双方。如果监管部门没有正式批文允许“e代喝”开放运营,还是将噱头偏多的“代喝”服务及时关停为好。
在呼吁对“e代喝”加强监管甚至关停之时,我们更要反思源远流长的“酒桌文化”。无论是“代驾”生意兴隆,还是“代喝”成为生意,无不照见“酒桌文化”的盛行。温情、理性、文明的“酒桌文化”是大家需要的,而“酒不是你自愿在喝,而是别人在强迫你喝”,则是一种畸型的“酒桌文化”了。在提倡全面移风易俗的今天,这种带有虐人和自虐性质的“酒桌文化”,也该刹一刹了。(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