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三路A段市政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我司将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依合同约定退还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共计1066,609.00万元。如对项目工程款支付存在纠纷、异议、诉讼仲裁等,请该项目各参建方、施工相关方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向我司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1)如在本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我司暂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督促本项目承包人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尽快解决异议,待无异议或异议消除后,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2)如在本公告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项目各参建方、施工相关方放弃督促解决异议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纠纷等风险和责任概由该项目承包人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担,与我司无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兆捷 联系电话:66527622 66756061 1387637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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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