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运价,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按照本规则规定自主制定实际执行的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保持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的要求,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运价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每家航空运输企业每航季上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济舱旅客无折扣公布运价的航线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不足10条的,本航季最多可以调整10条航线运价。每条航线每航季无折扣公布运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规则》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婴儿旅客、年龄满两周岁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旅客乘坐国内航班的运价优惠政策。上述旅客按照国家规定优惠政策购买客票时,航空运输企业不得附加购票时限等限制性条件,同时应当允许上述旅客自愿选择航空运输企业在国家价格政策规定范围内制定并公布的其他种类运价,并执行相应的限制条件。国家鼓励航空运输企业对老年人、教师、学生等特殊消费群体购票实行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航空运输企业自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