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4天(2018年1月26日至2月8日)。2、公示地点:海口综合保税区网站(http://www.hkftz.gov.cn/)、项目现场、海南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361556776@qq.com。(2)书面意见请寄到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办公楼108室,邮编571000。(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6814867;67204870,联系人:陈豪。
海口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