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底。
(二)征集范围
1、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记录和反映海南省各方面历史面貌的具有重要查考研究和保存价值的民间档案史料;
2、海南籍或曾经在海南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人士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3、反映海南风俗民情、民族宗教、物产资源、工艺美术、自然风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档案、资料等。
以上档案资料包括文献、音像、书刊、宣传品、纪念品、通讯物品、生活物品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经鉴定有收藏价值的,由省档案馆颁发证书;
2、寄存:寄存给省档案馆代为保管;
3、征购:经协商可购买的,其所有权归省档案馆;
4、仿真复制:由省档案馆复制存档,原件奉还本人。
有意者请准备好相关资料直接洽谈咨询。
(四)联系方式
1、海南省档案馆法制宣传处
联系人:廉先生 电话:65336201
谭女士 电话:65362187
2、海南省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6536803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