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澄迈恩利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商品房,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澄迈依据相关条例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并给予罚款1000元;澄迈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布多条房地产广告,其广告内容分别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以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澄迈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海南怡康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利用自设网站发布房地产广告,其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澄迈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