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石某便向建行澄迈支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拒绝按约偿还,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2017年,在石某长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后,澄迈法院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受限制高消费令影响,石某的生活受到了极大限制。根据相关规定,石某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同时也不得旅游、度假等。
随着石某将35万余元欠款全部还清,澄迈法院为其解除了黑名单和相关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