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开展“湾长制”工作是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初,三亚委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三亚市“湾长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三亚市“湾长制”工作,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三亚“湾长制”制度。
《三亚市“湾长制”工作方案》明确:2018年-2022年,在三亚全市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为维护海湾环境质量、实现海湾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严格实施“湾长制”,打造“青山更绿、海水更蓝、沙滩更美、空气更清新”的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