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
有关考试和成绩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社考处,咨询电话:65851886;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咨询电话:65236870;有关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咨询电话:6520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