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83.47%
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2.5万人发放直补资金1500万元
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推行“河长制”,全县水环境质量好转,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达100%,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100%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综合整治城乡环境,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700多平方米,成功创建4个无违建优秀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