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澄迈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澄迈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澄迈的实施意见》,提出启动环保巡查工作,用2年—3年实现环保巡查全覆盖。本次巡查范围为2015年以来以上四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具体巡查内容为各镇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辖区企事业单位环境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
本次镇域生态环保巡查,既是对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在借鉴中央环保督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澄迈各镇实际的探索性、创新性举措。此次巡查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通过巡查下沉到乡镇一级,探索全域全方位环保巡查,激发各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将有助于加快解决当地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