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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青山绿水
琼中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营根6月5日电(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陈栋 记者洪宝光 特约记者秦海灵)一直以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直坚持零容忍。记者日前从琼中相关部门获悉,2017年,琼中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共处理环保案件16宗,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2宗,共处罚款90万元。

  据琼中生态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利用“12345”“12369” 24小时环保热线,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保证让每一个环保投诉案件都掷地有声。

  2017年8月15日晚,有群众反映在湾岭镇白鹭湖度假区内,某公司在224国道大量转运塑料垃圾,厂房内堆放了大量废塑料,严重危及白鹭湖上万只白鹭和鱼类的良性生存现状。接到举报后,琼中县委、县政府要求环保部门及绿色产业园区管委会、湾岭镇政府等单位立即行动。次日下午,废塑料被搬移,执法部门的快速作为让小区住户纷纷点赞。

  此外,琼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畜禽养殖、河道采砂、木材加工、橡胶加工业、砖瓦行业、搅拌站、医疗行业、石场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排查,一旦违规,立即查处,保持环保高压态势。

  为保护生态环境,琼中在发展的外围画了一条“保护圈”,推广“不砍树、不占田、不大拆大建,就地城镇化”模式,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做到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同时,为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琼中县出台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进行300元—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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