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0771-12340’调查电话时,您就是博白县180多万人民的‘代言人’!请您耐心听清楚问题,给予配合,讲述您眼中平安、稳定、和谐的博白治安环境。请用‘很安全’和’很满意’等肯定性词语直接回答;不要使用’还好’‘蛮好’‘差不多’等模糊语言,以免测评人员产生误判。”6月4日,广西博白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发文,请“博白人做好博白代言人”。(6月5日《澎湃新闻》)
广西博白县公安局的这段官方微信“倡议”,发表于广西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第二季度的调查阶段。这篇微信“倡议”要求群众接到调查电话时,要沉着、冷静、客观回答每一个问题,不轻易说“不”字。从“倡议”内容看,其提供的“标准答案”不乏“官方授意”,“代言人”的用语充满了情感诱导。一句话,为了在社情民意调查中获得“群众满意”,受调查单位不惜向群众“讨好评”。
社情民意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看法和建议,借以取得改进工作的第一手材料。真实性是社情民意的第一要求。但是,社情民意调查也是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关乎政绩,因此很容易产生“调查焦虑”和“差评恐慌”,以至于不惜剑走偏锋,挖空心思求得“好评”。类似于通过“微信授意”来“讨好评”的不正之风早已有之,比如有单位用误工补助、话费奖励等方式来“买好评”,几年前就遭受群众批评。
“讨好评”也好,“买好评”也罢,本质上是对社情民意调查的破坏。这说明,我们还有不少政府部门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应错思维,不敢直面缺点和错误,不敢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而是选择隐瞒,这难免陷入恶性循环。试问,政府部门干预社情民意调查,其间到底还有多少民意?这样的作为无异于亵渎民意,难免损害政府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讨好评”“买好评”是不正之风,必须紧急刹车。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制度,堵住弄虚作假的漏洞,强化社情民意调查的纪律要求和追责机制,真正把社情民意调查打造成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窗口、平台,打造成推进政务工作的“加油站”,并藉此形成“好评是靠干出来”的正确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