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污水处理厂”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为了全面推进项目开发建设,现需要对项目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凡在该项目范围内的坟墓,请尚未办理迁坟手续的坟主于2018年7月1日前到“江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工作组处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迁移,逾期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凤发 电话:13876950852
灵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