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不少人都饱受各类垃圾短信的困扰。这些垃圾短信中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信息泛滥,各种小广告不分时间、场合地“轮番轰炸”,不仅会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还可能会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
为治理垃圾短信,工信部曾于2015年出台规定,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规者将处以罚款。同时,工信部还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垃圾信息内容的举报受理、调查分析及查处等工作。可以看出,监管部门是鼓励用户举报垃圾短信的,这也是用户的合法权利。但周先生的事情却让人困惑:为何行使合法权利的结果却是正当权利受到限制?
用户举报垃圾短信有助于相关部门治理垃圾短信问题,倘若因用户举报次数多就将其拉黑,这不仅会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还涉嫌打击报复,“助纣为虐”,助长垃圾短信泛滥。第三方短信运营商为降低投诉率而采取的不负责任的做法,理应受到唾弃和制裁。
相关部门只有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积极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打击乱作为的第三方短信运营商,才能使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垃圾短信的监督举报中来,使得相关部门的监管更高效,用户的手机更“清净”。(李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