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从6月中旬开始,各乡镇每季度要对全体基层帮扶干部组织至少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并长期贯彻落实。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方面: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县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指示精神,把握好脱贫攻坚正确方向,科学谋划好脱贫攻坚工作;二是集中警示教育,以扶贫领域已经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三是开展讨论表态,组织不同层次的基层帮扶干部进行座谈,查找帮扶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以警示教育助推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