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林某、王某堂、莫某海贩卖毒品一案中,被告人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被告人王某堂,曾因吸食毒品二次被行政拘留,被告人莫某海曾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2017年7月28日3人均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根据该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王某堂、莫某海犯贩卖毒品罪,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