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梅、吴某良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运输、贩卖含可待因成分的毒品94.97克(以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其行为已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遂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肖某梅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良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截至今年6月,秀英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刑事案件90件101人,同比减少101件98人,分别下降52.88%和49.25%,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