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将微信、QQ等社交工具变成了作案的平台。李女士的遭遇是典型的旅游骗局。此类旅游“陷阱”一般分三步:不法分子先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旅游景点“低价”“团购”等信息,诱惑受害人上钩;其次诱导受害人微信转账,支付出行费、住宿费、导游费、交通费等;最后当受害人再次联系旅游团时,往往已被拉黑。 (李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