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07月18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所得税不必改为个人收入调节税
  近日,《北京日报》刊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文章指出: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在即,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名称,学术界出现争议。有学者认为,个人所得税法实际上是个人收入调节税法。而有的学者认为,如果个人所得税法只能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而无法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那么,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可能解决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当然也无法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其实,我们过去就叫个人收入调节税法,后来把它改成个人所得税法,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之所以改成个人所得税法,是因为除了具有调节个人收入作用之外,个人所得税还是政府增加税收的重要渠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必要将个人所得税法改为个人收入调节税法。在讨论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时候,不能就事论事,只研究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存在的问题,而应当针对我国社会收入结构变化情况,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系统性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防范台风“山神”
   第004版:评论
   第005版:昌江新闻
   第006版:专题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理论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旅游周刊
   第012版:文体新闻综合
扫描二维码关注“海南观察”“码”上读懂海南
以促进旅游一体化为重点 推进海南-济州经济合作进程
海南传统村落:价值重估、现实困境与未来发展
扎实推进产业兴旺 助推海南乡村振兴
个人所得税不必改为个人收入调节税
加快推进市域 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