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国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欢迎有意购买者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前来我分公司咨询、查阅、索取相关资料,了解资产现状。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杨先生:0898-66786621,杨先生:0898-6677498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陈女士 0898-66719311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
传真: 0898-6670004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