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于所在区域的《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1—2020)》已批复,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为推进项目的建设,完善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设施,根据《海南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1-2020)》,参考相关热带雨林度假区的建设指标,通过专家评审依据项目规划设计概念方案,本次拟论证及确定项目用地位于尖峰岭林业局(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南崖林场九队,用地面积为15.9 公顷,约合238.5亩。
用地性质:旅馆用地,用地面积159000m2,容积率≤0. 4,建筑密度≤20%,绿地率≥50%,建筑整体控制不超过12米(局部不得突破25米)。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将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hw@163.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路6号(原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规划委员会,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规划委员会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乐东黎族自治县规划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