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告人蔡某是海南某科技教育有限公司员工,与被害人林某某系同事关系。2018年7月,被告人蔡某得知林某某的孩子要上中学,便谎称其有“门路”,可以安排林某某的孩子到海口市某中学上学,但要交3万元的手续费。林某某信以为真,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3完元给蔡某。之后,林某某的亲属、邻居得知蔡某通过关系可以办理海口市中小学校的学位,便先后向蔡某转账共计13.45万元。
收到手续费后,被告人蔡某提供了5份学生入学报名通知书给林某某及其亲属、邻居,后经学校证实均为虚假通知书。
检察官提醒家长,在为孩子挑选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办理,不要相信“花钱”“找关系”可以办理入学的“学托”。所谓的“学托”,经常会捏造“关系”博取家长的信任,骗取钱财,得手后便逃之夭夭。各位家长应擦亮眼睛,警惕“学托”的骗局,正确办理入学手续,以免既损失了钱财,又耽误了孩子的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