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未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询字〔2018〕第8号)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乐人社监令字〔2019〕第1号),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限期整改指令书3日内按《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询字〔2018〕第8号)的要求把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单位。如逾期拒不履行本限期整改指令,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请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
联系人:陈赞生 联系电话:0898-85596230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