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仲裁委员会(2017)海仲字第497号裁决及权利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1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赵瑞丰与被执行人符雪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依法对被执行人符雪冰名下的房产作出海南瑞寰房估报字[2018]第12054号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瑞寰房估报字[2018]第12054号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海口市海德路1号耀江花园D3栋1-503房(建筑面积166.34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人民币272.415万元。本院拟依据上述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的内容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置,如案件当事人对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房产。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邮编:570206联系人:唐平 联系电话: 0898- 6676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