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流程,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本级申报的扶贫项目后,需根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及本乡镇扶贫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度进行核实。该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乡镇扶贫项目,需深入项目村进行现场勘查、实地调研,并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空间选址和生态影响等6个方面开展论证、评审,并出具扶贫项目论证意见书。
入库项目实行“三级”储备管理,即实行县级设立总项目库,乡镇、行业部门设立分项目库,村级设立子项目库的“三级”项目储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