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南海与被执行人覃雄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日作出(2019)琼0107民初38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覃雄吉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马鞍街19号琼山福利厂D栋1302房(房产证号HK204466)的房产。因被执行人覃雄吉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上述查封的房产进行处置。如对上述查封的房产有异议者,须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