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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审公开宣判王世健等27人涉黑案件
  本报海口7月25日讯 (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覃易琼)7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世健等2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世健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他26名被告人被判处21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随后,海口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5家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经审理,海口中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王世健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固定成员19人,其中组织领导者1人、骨干成员4人、积极参加者8人、一般参加者6人。全案涉及到的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多达40余起,其中,非法采矿2起,釆挖量达107787立方米,非法获利527万余元;敲诈勒索13起,非法所得877万余元;强迫交易4起,涉案金额47万元;寻衅滋事6起;另有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各1起。

  海口法院判处首要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被告人王世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10项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期徒刑21年6个月至19年不等的刑期;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有期徒刑18年至10年不等的刑期;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分别处以9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处以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一名犯窝藏罪的被告人处以1年有期徒刑。判决还对王世健涉黑犯罪的保护伞、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受理的第3起涉黑重大案件,特别是该案还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非法釆矿的犯罪行为,公众关注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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