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治理重点包括:中小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
辽宁省教育厅表示,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教师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参与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将依规取消其称号及待遇,从重处罚。(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