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条禁令还包括: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