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台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C
MP72K,法定代表人:龚小兰):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一稽检通一〔2019〕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14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尤精、秦鸣等人,自2019年3月5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经对你公司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限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到我局对这些事项予以核实确认,或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联系人:王先生、秦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70392;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税务大厦712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