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u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0,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