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琼01破8号

  本院根据徐文清的申请于2019年4月23日裁定受理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8月20日定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为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二层;邮政编码:570125;联系电话:0898-66212010)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则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观点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白沙新视野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广告
   第014版:旅游周刊
   第015版:健康周刊
   第016版:文体新闻综合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股东会召开通知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三亚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儋州市白马井镇冷冻加工厂整体招租公告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罗牛山崖州15万头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美丽沙项目1401&1501地块(一期)项目变更方案规划公示启事
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干气石脑油甲醇混合芳构化项目(一期)变更第二次信息公开
关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 南岸南片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2019华晨宇“火星”演唱会适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