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政浙江时曾强调,解决农民工问题,关键在于“政者有其为”。在违法欠薪面前,为农民工撑腰做主应当成为政府的积极作为。这既关系执法为民的底色,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温度。过去10多年来,集中整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已成为年终岁末各地的常规动作。这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坚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与恒心,又反映出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农民工欠薪问题,根源在于劳务关系双方的不对等性。在由农民工和用工方形成的劳务关系中,农民工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改变跷跷板一头沉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三方,积极介入由农民工和用工方形成的劳务关系,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保障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
依法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一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在于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者。承担无数具体劳动的农民工当然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农民工群体的具体劳动,企业经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楼厂房、道路桥梁等都无法变成现实,很多项目也就无法落地、建成。另一方面,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往往更能反映社会治理的温度。农民工欠薪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更直接关系到一地的形象。
当前,我省正迎来项目集中落地和开工建设的高速发展期。这不仅需要我们拿出“店小二”的姿态服务好企业,同样需要拿出“一家人”的态度关心无数奋战在工地一线的农民工兄弟。在澄迈县给农民工兄弟的公开信中,我们就能感受到这种“一家人”的温暖和关爱。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忘记那些最直接的建设者,是他们用辛勤的汗水浇灌着我们的梦想之花,是他们用有力的臂膀支撑着发展蓝图的实现。绝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而要让农民工兄弟的心底像海南的气候一样温暖永在。这是共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有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初心之问的必然答案。
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有所作为的能力,更需要有所担当的认识和态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从执政为民的立场守护好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使其通过积极劳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蛋糕”的分配。这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农民工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的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