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财政厅。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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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