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继武、刘海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9)琼0106执67、68号两案,被执行人不履行交付商铺、给付管理费等法律义务。本院将于2019年12月27日9:30对位于海口市凤翔路东环铁海口东站AB区地下商业广场负二层B20、B21、B22-1、B22-2、B23、B25、B26、B27、B28、B29、B30、B31、B32、B33、B35、B36、B37、B15、B16、B17号商铺强制清场。请上述铺面承租户及被执行人杨继武、刘海雄提前将遗留物品搬迁,否则视为放弃,承担不利后果。 联系人:何醒涛(法官) 0898-66727565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