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
涉“校园贷”全日制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

  意见提出,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依然是执行工作的工作重心和主线。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方面,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其中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意见明确规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意见同时规定,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3版: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自贸观察︱企业
   第006版:深读·探秘
   第007版:本省新闻民生/社会
   第008版:观点
   第009版:理论
   第010版:澄迈新发展
   第011版:聚焦海南国际旅游消费年
   第012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3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14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5版:世界新闻国际展望
   第016版:文体新闻综合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
涉“校园贷”全日制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习近平同厄瓜多尔总统莫雷诺 就中厄建交40周年互致贺电
从一粒沙看不断扩大的中国绿色版图
加快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投放
海南“江山如画”旅游主题即开型体育彩票上市受欢迎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海鲜酒楼改扩建项目建筑方案规划公示启事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国数码港博鳌科技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