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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本报临城1月22日电 (记者张惠宁 通讯员冼启俊 罗明楷)1月22日,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是临高县南宝镇博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志春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0月,吴志春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落实博廉村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李某书等8名村民违规申报耕地共计面积36.47亩,领取补贴资金共计0.83万元。2019年11月,吴志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追缴。

  二是临高县南宝镇博廉村委会博廉村民小组副组长兼第一队队长王玄春虚报冒领问题。2018年10月,王玄春在落实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以自己的名义违规申报好贤村民刘某军耕种的13.4亩承包地,同时多(虚)报3.38亩耕地,共计16.78亩,违规冒领补贴资金共计0.38万元。2019年11月,王玄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追缴。

  三是临高县南宝镇博廉村委会博廉村民小组第三队队长陈圣民虚报冒领问题。2018年10月,陈圣民以陈某军、吴某成、吴某开、吴某先、吴某岸等5人占耕博廉三队水旱田不交租金为由,以其子陈某杰名义违规申报陈某军耕种的3.3亩水旱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其配偶王某梅名义违规申报吴某成等4人耕种的9.71亩水旱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违规冒领补贴资金共计0.29万元。2019年11月,陈圣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工作浮于表面、不认真履行职责,有的弄虚作假、违规冒领补贴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致使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盯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制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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