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两癌”救助范畴包括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符合救助条件的同一患者,同一年度出现多个病种的可多次申请救助,年度救助总额不超过4万元;同一病种年度最高救助额为2万元;同一患者在不同年度可以重复申请。需要救助的“两癌”农村贫困妇女可直接到当地乡镇妇联申请。
据悉,我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工作是由省妇联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多部门共同发起,主要是对患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农村贫困妇女进行资金救助,以弥补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后期疗养康复费用,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