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办理海南七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销事宜,但持股其40%的股东海南星达经贸开发有限公司系吊销状态且无法取得联系。两家公司作为海南星达经贸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请于该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积极配合行使股东权利,配合办理注销海南七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事宜。如未能按上述时间配合办理,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由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海南星达经贸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的控股股东,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办理海南七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销事宜。
海南七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