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交警整治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将被处罚并通报学校
  本报海口9月2日讯 (记者良子 通讯员魏川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攻坚整治行动。凡是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或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员的,一律依法处罚并通报学校加强教育。

  此次攻坚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攻坚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警执行严重违法顶格处罚:凡是摩托车超员载人的、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要当场整改,违法行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获未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一律查扣摩托车,并责令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检验业务;凡是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凡是涉嫌被盗抢摩托车,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政
   第003版:时政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07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8版:抗战胜利75周年
   第009版:广告
   第010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1版:旅游周刊
   第012版:健康周刊
这些小区如何改造?
海中等3所海南学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校长
儋州启动孤儿助学工程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将被处罚并通报学校
海口将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范围
吉利全系新款车型将亮相金秋车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海南报业发行有限公司诚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