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将以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给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将对借款人海口众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北京厚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邵为军、闻志永、梁照阳、陈峰、柯慧娟等7名债务人所享有的主债权【贷款合同编号:海口社2015年流借(诚)字第4号】,该笔债权本金5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6月20日前,前述债务人所欠利息、罚息、复利共计人民币33292836.53元;201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人民币50000000元为本金,按编号为海口社2015年流借(诚)字第4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按合同计算的其他费用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对借款人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蔡伟勤、蔡伟基、王大强等5名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贷款合同编号:海口社2012年固借(诚)字第55号】,该笔债权本金775535.03元,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19年6月20日,前述债务人所欠利息、罚息、复利共计人民币95710.01元;2019年6月20日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人民币775535.03为本金,按编号为海口社2012年固借(诚)字第55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10版》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按合同计算的其他费用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海口众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北京厚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邵为军、闻志永、梁照阳、陈峰、柯慧娟等7名债务人;借款人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蔡伟勤、蔡伟基、王大强等5名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二○二○年九月三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政
   第003版:时政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07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8版:抗战胜利75周年
   第009版:广告
   第010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1版:旅游周刊
   第012版:健康周刊
这些小区如何改造?
海中等3所海南学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校长
儋州启动孤儿助学工程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将被处罚并通报学校
海口将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范围
吉利全系新款车型将亮相金秋车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海南报业发行有限公司诚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