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92亩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现将招商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对招商方拥有的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白驹大道东侧与江东大道南侧交汇处)的92亩(暂定容积率1.2)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开发,建设江东新区1.5级企业港项目。
二、合作方式:
1. 招商方以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进行公开招商,引入社会投资方。
2.招商方提供土地,投资方提供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报建、建设等全部所需资金),招商方不承担项目后续建设费用,根据政府批准指标建成的物业属双方的共同合作利益,按股比分配项目运营利润。
三、项目招商公告:
在海口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同步发布。请意向投资方来招商方处咨询、报名并提取本招商项目相关材料(包括招商途径及方式、招商方对合作投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不可谈判条款、申请合作、报名所需提交的文件等)。
四、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3日下午17:00。
五、提交报名文件时间: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3日下午17:00。
六、评审时间:11月4日由招商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七、评审开标:11月5日确定最终中标人,并在3日内送达中标通知书。
八、结果公示:11月6日—11月11日,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招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20日内,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76083324
十、报名及资料领取地点:海口江东新区展示中心2楼产业招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