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琼0105执291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白桦、李竟廷与被执行人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琼01民初462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0日10时至2020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永兴镇海榆中线136-1海南中基美域酒店式公寓H2栋2层204号(备案号:L00387284)。特此公告 联系人:段法官 联系电话:0898-68617062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