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琼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原食品厂及周边地块,编号为QZ-20190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2.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组织,不得申请竞买:(1)存在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2)存在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4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4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三)该地块须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四)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五)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精神,该宗地为棚户区安置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属于房地产业,在文件中不设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因此该项目不设控制指标,不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六)项目规划条件必须符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洋棚改片区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棚改安置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不少于560套。其中,配套建设棚改安置房比例不少于50%。棚改安置房户型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90-120 m2内,毛坯房销售价格不高于4000元/m2。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投资企业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后实施。(七)项目开工投产后须解决不少于20个贫困户就业。(八)该项目属于棚户区安置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水、电、路、气、光等“五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九)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建设要求、销售及交易管理等,按照《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0〕126号)有关规定执行。(十)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十一)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出让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我县财政非税收专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十二)其他费用缴付。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和《不动产权证》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十三)根据《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十四)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建设和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经县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十五)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十六)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十七)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225309   18689911100

  联系人:赖先生 王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7版:新海垦
   第008版:专题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4版:广告
   第015版:广告
   第016版:教育周刊
资讯广场
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望海豪庭项目变更方案公示启事
海南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公开处置网络竞价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巴伦商住楼项目建筑方案规划公示启事
国有产权(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海口市凤翔东路江南公寓505、506室挂牌转让公告
认尸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