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日讯 (记者尤梦瑜 通讯员赵雅婧 庞德斌)省纪委监委定于11月在全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4·13”专项检查)。2日上午,“4·13”专项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口召开,就专项检查工作作进一步动员部署。
据悉,今年的“4·13”专项检查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的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落实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的情况”“2019年‘4·13’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四个专题为重点检查内容。
会议强调,“4·13”专项检查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护航自贸港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开展好“4·13”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深刻理解专项检查所确定的四个专题的全局考量,努力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切实提高参与检查工作人员集中培训的质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以钉钉子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