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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试行绿色低碳指标

  本报讯 (记者张期望)日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印发《关于试行绿色低碳指标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海口江东新区土地出让条件,以及新建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的规划设计要点和工程规划许可、初步设计等审批程序试行绿色低碳指标。

  《通知》明确,新建建筑工程采用BIM技术设计,应用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不低于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其中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不低于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工业建筑符合国家绿色工业建筑标准和工业建筑节能标准。

  据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将着手启动《海口江东新区生态文明及零碳新城建设规划和设计导则》编制工作,试行期间出具的绿色低碳指标将纳入其中,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展示区、世界一流零碳新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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