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技术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用地位于现状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侧,用地面积为23065㎡。规划控制指标拟确定为:用地规划性质排水用地,容积率≤0.3,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30%。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3月16日至4月26日)。2.公示地点: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qionghai.hainan.gov.cn/zfxxgkzl/bm/gtj/gkml/)、海南日报和用地现场。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hsghwyh@126.com;(2)书面意见请寄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8室;地址:琼海市嘉积镇金海路233号;邮编:571400。(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4.咨询电话:0898—62842789,联系人:黄女士。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5日

